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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13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4-03-1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3]4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3]27号)文件精神,现就辽宁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与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及社会在职、非在职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人员。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二)应聘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端庄,诚实守信;具有履行教师及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身心健康。(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海外归国人员必须有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三、招聘方式本次所招聘岗位均采取考核的方式。四、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2.报名方式:登陆辽宁工业大学(www.lnut.edu.cn)“辽宁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lgrsc@163.com中,电子版简历命名方式为“高层次人才网+姓名+学历+岗位序号”。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本人学历、资历必须符合岗位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咨询电话:0416-4199626;0416-419919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三)资格审查学校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2013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在按期毕业高校招聘网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的相关事宜及时间将在我校组织人事部网页(http://rsb.lnut.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考核考核拟采取的具体方式包括面试、试讲、实践操作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组织人事部网页(http://rsb.lnut.edu.cn)公布。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五)体检根据考高校招聘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机构和体检时间将在我校组织人事部网页(http://rsb.lnut.edu.cn)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六)公示、聘用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六、有关情况说明1.公开招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要按研究生人才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本人负责。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件: 辽宁工业大学2013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辽宁工业大学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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